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币刃剑内地互认圈人的双香港新规判决

香港内地判决互认新规:币圈人的双刃剑?

港府最近搞了个大动作,《内地民商事判决(相互强制执行)条例》及相关规则将在明年1月底正式上路。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,毕竟香港和内地的民商事判决本来就能互相执行。但你懂的,政策落地这事儿永远不只是表面那么简单。

我记得以前处理跨境案件时,法官们经常要在判决书里引用各种双边安排,比如1999年的司法文书送达安排、2008年的判决认可执行安排,还有2017年的取证安排。现在这个新规,说白了就是把2019年那个一直晾着的《安排》给具体化了。

说实话,这个变化对咱们搞法律实务的人来说挺重要。以前帮客户处理跨境执行,总得在各个衙门之间来回跑,现在流程总算要捋顺了。最高法院那边肯定会配套出台解释细则,这让跨境执行变得更透明、更可预期。想想以前帮客户追讨债务时那些扯皮的日子,新规至少能省下不少时间和律师费。

不过最有趣的是这对币圈的影响。去年我经手的一个案子,客户在深圳的比特币交易被法院一棍子打成"违反公序良俗"。要是当时有这个新规,我们完全可以把管辖约定在香港,在香港打赢官司后再回内地执行。这种"曲线救国"的路子,估计会让不少内地Web3从业者眼睛一亮。

但硬币总有另一面。我认识几个老板,在内地惹上官司后把资产都挪到香港去了。对他们来说,内地判决在香港更容易执行可不是什么好消息。这就好比玩捉迷藏,原来安全的藏身之所突然不保险了。

说到底,这个新规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在于政策套利空间。香港现在对Web3的友好态度跟内地形成鲜明对比,聪明的从业者肯定会琢磨怎么利用两地差异。就像我常跟客户说的,在法律的红线内寻找灰色地带的生存空间,这才是真正的商业智慧。

不过话说回来,政策越清晰,商业决策就越有谱。与其整天提心吊胆担心裁判规则突变,现在至少给了大家一个相对明确的游戏规则。你说是不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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