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币变拟货难题解读低于新规虚现不律师山东深度三大实操

山东新规:虚拟货币变现不低于80%?律师深度解读三大实操难题

最近山东省出台的一份文件在圈内引发热议。8月25日,山东省财政厅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山东省罚没物品处置工作流程(试行)》。这份文件虽然只是地方政府规章,但在虚拟资产处置领域却释放了重要信号。

新规重点:虚拟货币处置细则

文件第36条规定,执法机关罚没的虚拟货币要与发行方协商回购,且原则上回收价格不得低于面值或余额的80%。这个条款乍看合理,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几个棘手问题。

首先,什么是"虚拟货币"?我们熟悉的比特币、以太坊这些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是否包含在内?如果包含,那问题就来了——比特币基金会、以太坊基金会这些境外组织,真的会乖乖配合回购吗?而且政府部门直接和境外主体签订合同,这合规性怎么保证?

我更倾向于认为,这里说的可能是Q币、抖币这类由国内企业发行的中心化虚拟货币。毕竟这类货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,处置起来相对容易。但要真是这样,那些真正值钱的数字货币反而又陷入了监管盲区。

处置困局:当新规遇上现实

实践中我见过太多让人头疼的案例。比如某地警方查获了一批比特币,在案件还没判决前就急着变现,理由竟然是"嫌疑人自愿"。新规第46条明确规定,未经权利人同意或申请,不得先行处置。但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等判决下来可能已经错过最佳变现时机,这中间的矛盾该怎么调和?

更关键的是,如果发行方不愿意回购怎么办?文件第40条给出了兜底条款:特殊情况下可以会商处置。但这个"会商"到底怎么操作?需要多长时间?都是未知数。

律师建议:数字货币持有者必读

作为处理过多个类似案件的律师,我想提醒几点:第一,如果遇到执法机关要求"自愿"处置数字货币的情况,一定要三思而后行;第二,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大,处置后很难恢复原状,这个风险要充分考虑;第三,目前法律框架还不完善,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应对。

这份新规虽然迈出了第一步,但要真正解决虚拟货币处置难题,还需要更细致的实施细则。毕竟,数字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简单套用传统资产的处置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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